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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太平洋直购网BMC模式是否涉传构罪

发布时间:2019-12-12 11:45

来源:理曜律师事务所

前  言 

2012年12月18—21日,号称“全国最大涉嫌传销犯罪案” 的太平洋直购网BMC模式创始人唐庆南等8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精彩公司自2009年5月起通过“太平洋直购官方网”运作电子商务,至案发时,共涉及客户保证金60多亿元,涉及会员达676万个,渠道商12万多个。

四天的控辩之后,社会、司法界乃至公检法对此案的定性仍存在较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名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方向和最先进的模式,与法律规定的“传销”完全不同。 这是中国第一例特别重大的电子商务涉罪案,面对的是没有先例可循的电子商务全新模式,正确合法地为其定性意义重大。

湖南宇路律师事务所三大特色产品之一就是为直销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其直销法务团队中特邀的专家顾问数名都是从1994年开始,专业从事直销理论研究和直销文化分析的前辈,他们历经十余载的潜心研究,熟知中国当年至今的传销、直销的历史沿革、发展趋势、以及奖金制度、运作模式、文化体系等,宇路律师事务所直销法务团队的专家们,经常关注国内外直销界的发展动态,也关注到了太平洋直购网的涉传案件,宇路律师认为有义务也有必要对此案的定性进行一场学术讨论,也是一场对中国直销界关系重大的理论探讨。我们没有代理此案,对此案的大量证据材料无法掌握,但是,太平洋直购网披露的BMC模式和唐庆南辩护律师陈有西的辩护词为我们提供了最基础、最简练,也是最核心的依据,据此,我们对太平洋直购网BMC模式是否涉传构罪,发表意见,供社会各界参考,并欢迎各界朋友参与讨论,实事求是,为真理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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